Chapter 17

第十七章 真有不同的种族吗?

by Ken H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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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位中国人与一位玻利尼西亚人结婚,或一位黑皮肤的非洲人与一位日本人结婚,或一位印度人与一位白皮肤的美国人结婚,将会怎么样?这些婚姻合乎圣经原则吗?

许多基督徒认为,“不同种族间”的婚姻直接违反了神在圣经中的原则,而且是不容许的。

神的话语真的反对上面提到的婚姻吗?有不同种族间的婚姻这种事吗?

要解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首先了解圣经和科学关于“种族”的教导。

“种族”是由什么组成的?

在1800年代达尔文的进化论开始流行以前,当大多数人谈论”种族”的时候,他们是指”英国人种”和” 爱尔兰人种”等群体。可是, 这一切在1859年达尔文出版《物种起源》以后发生了变化。

达尔文的进化论实质上曾是(并且仍然是)种族主义哲学,是提倡不同群体或”种族”的人在不同的时间和速率下进化而成的。主要的进化论者Stephen Jay Gould主张:“关于种族主义的生物学争论在1859年以前很寻常的 ,但在进化论受欢迎以后 ,这种争论被炒得火热起来。”

例如,澳大利亚的土著居民被认为是像猿和人之间的缺环。这使得人们对澳大利亚土著居民存有可怕的偏见和不公正的态度。

Ernst Haeckel使 “个体有机体重演了生物的进化展(ontogeny recapitulates phylogeny)”概念流行起来(现在这个概念是不足信的)。他说:“人类智力发展的最低阶段是澳大利亚人、玻利尼西亚人的一些部落、澳洲丛林中的居民和黑人的一些部落。然而,南亚和东非的人更显著,没有家庭生活和婚姻 等人类文明的基础。他们成群地生活在一起—像猿一样。”

进化论使许多人产生了种族主义态度。这种态度是非洲俾格米人和猩猩被放在布朗克斯动物园(Bronx zoo)的笼子中展览的主要原因。确实,刚果俾格米人曾经被认为是”像猿一样,鬼怪般的动物”—“身上存在许多像猿的特征。”。

达尔文的进化论使许多人开始认为我们周围的世界存在不同民族群体—代表不同的“种族”。这是在进化论哲学的背景之内。这也导致今日许多人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对某些族群存在着根深蒂固的偏见。

不过,今日世界上所有的人类都被归类为智人(Homo sapiens)。今日的科学家也承认:从生物学上来说,只有一个种族。例如,在亚特兰大科学进步会议(Advancement of Science Convention)上,有一位科学家讲道:“种族是一种社会结构,是基于历史,是基本的生物事实。”他继续说道:“说来也怪,这种概念非常接近于美国制造业的特征。”

美国广播公司新闻(ABC News)在关于种族概念的研究报告中说:“越来越多的科学家发现,使我们产生不同的是文化,而不是种族。有些人甚至说:“种族这个词应该被抛弃,因为它是没有意义的。”该文章继续说道:“我们接受种族的概念,因为它恰当地把人们放在广泛的类别之中—经常要抑制这种概念—希特勒统治下的德国对种族的偏见曾是全世界震惊。种族偏见在世界范围内仍然存在。”

在《辅导和发展刊物》(Journal of Counseling and development)上的一篇文章中,研究者们主张:“‘种族’一词基本上是没有意义的,因此它应该被抛弃。”

近年来,那些致力于绘制人类基因组的工作人员报告说:“他们已经把一个完整序列人类基因组的草图拼在一起;他们也一致地承认:只有一个种族—人类。”

因为达尔文的进化论和随之产生的偏见,我认为人人(特别是基督徒)都要抛弃“种族”一词,我们可以说世界上有不同的“民族群体”。

圣经和“种族”

圣经谈到人类时,没有用“种族”这个词,但圣经却说所有的人类都有属于”一本”(使徒行传十七:26)。当然,这是强调我们都是密切相关,因为所有的人都是第一个人亚当的后裔(哥林多前书十五:45)。亚当是按着上帝的形象造的(创世记一:26-27)。末后的亚当耶稣基督(哥林多前书十五:45)也有完全的人性。亚当的任何一位后裔都可以得救,因为我们共同的血亲亲属(耶稣基督)为我们死,并且复活。这就是为什么福音可以(并且应该)被传到各族和各国的原因。

圣经可以解释族主义问题吗?

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出现:“假如圣经教导人类都是一样的,那么种族隔离,奴隶制度期间教会在哪里?难道圣经真的允许奴隶制度吗?”

旧约和新约都提到奴隶和奴隶制度。正如其它的经文一样,这些经文必须根据历史文法-上下文来理解。

Walter Kaiser博士是Gordon-Conwell神学院的前任院长和旧约学者。他曾说道:“旧约中关于奴隶的律法似乎发挥了缓和的功能—作为犹太人互相借贷或处理战俘问题的方法。圣经中没有一处地方对奴隶制度加以谴责;但也没有暗示把人的生命好象只是作为商品一样买卖……在任何情况下,这种情况都受到律法严密监督的;如果以色列人滥用,先知们就会向他们宣告神的审判。

约伯认知到,所有人在神面前都是平等的,所有人都有创造者形象,都应该公平地对待。“我的仆婢与我争辩的时候,我若藐视不听他的情节;神兴起,我怎样行呢?他察问,我怎回答呢?造我在腹中的,不也是造他吗?将他与我抟在腹中的,岂不是一位吗?”(约伯记三十一章:13-15节)争象的人对待。” 科学有合乎圣经的理解有关的人种并且作为亚当的

Peter H。Davids在对保罗书信中关于奴隶的评述时写道:“教会从未采取规定要求悔改得救者放弃奴隶。基督徒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在第二世纪以后的著作中,我们读到许多奴隶主悔改得救后释放了自已的奴隶。悔改得救者面对的实际困难是:他在平时称一些人为奴隶,而在教会中对待他们像弟兄姊妹一样。迟早,他们在教会中经验的国度意涵会渗透到主人平时的行为中。最后,保罗的生命产生了一场改革—不是从外面而是从里面而来的。在这场革命中,心的改变产生了行为的改变,透过改变的行为带来了社会的变革。这种变革透过教会出现在神的国度里,因此世人就看见基督的信仰能使一个人发生彻底的改变。

对于活出基督信仰的人们来说,人被迫受奴役违反了圣经的教导,因为所有人都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而且在神面前都有平等的地位(加拉太书三:28;哥罗西书三:11)。的确,在过去的世纪中,最热忱的废奴主义者是相信圣经的基督徒。约翰。卫斯理、夏普(Granville Sharp)、威廉威元地。威尔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约拿单。爱德华滋和托马斯。克拉克森都传讲了关于奴隶制度之邪恶和他们致力于废除英国和北美的奴隶贸易。哈瑞特·比茨尔·斯陀(Harriet Beecher Stowe)在他著名的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中表明了这个信息。当然,谁能忘记发生在著名的奴隶贩子身上的改变呢?当约翰。牛顿(写了圣诗<<奇异恩典>>)信主明白圣经真理以后,他最终成了一位废奴主义者。

“种族的”差异

但是有些人认为,一定有不同的种族,因为不同的群体之间有重大的区别,诸如肤色和眼形。可是,事实上,这些所谓的”种族特征”只是不同种族群体之间的细微差异。我们随便从世界上任一地方找出两种人来,科学家会发现这两种人之间基本的基因差异一般是0。2%左右—即使他们是来自相同的种族群体。但这些所谓的”种族”特征是重大的差异(例如:肤色,眼睛形状等),”只占人类生物变异的0。012%。”

哈罗德。 弗里曼(Harold Page Freeman)博士是曼哈顿北方总医院(North General Hospital)的院长和外科主任医师。他反复地说:”如果你问自己基因中多少百分比反映在你的外表上—这是谈论种族的基础,答案好象在0。01%的范围之内。”

就是说,所谓”种族”的差异绝对是微不足道的。总的来说,任何同种族之内的差异都比不同种族之间的差异大。例如,假如一个白种人正在寻找一个相配的组织做移值手术,可能最适合的可能来自一位黑人,反之亦然。ABC新闻报道:”事实显示,我们之间有差异,但它们来自文化而不是种族。”

许多人认为,这些重大差异产生的惟一原因是人们成长在不同的文化当中,而不同的文化教导使他们这样看待差异。华莱士(Douglas C。wallace)是亚特兰大Emory医药大学的分子基因学教授。他说道:”人们用来判断种族的标准完全是以外在特征为基础的。这种外在的特征使我们彼此被区分。”

假如圣经教导(和科学印证)所有人都属于相同的人种(和作为亚当后裔都有密切的联系),那么我们之间为何似乎有很大的差异(例如,在肤色上)呢?再一次,答案来自合乎圣经的理解。

皮肤的”颜色”

耶稣爱小孩—世界上所有的小孩。红色和黄色,黑色和白色,他们在他眼中都是宝贵的。

当耶稣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天国的,正是这样的人”(马太福音十九:14),他没有区分不同的肤色。事实上,科学家已经发现有一种叫黑色素的色素。这种色素能形成我们的肤色。有两种主要形式的黑色素: 真黑素(从褐色到黑色)和PHEOMELANIN(从红色到黄色)。这两种结合在一起形成我们身上皮肤特殊的色度。

黑色素是由黑素细胞形成的,这种细胞在表皮的最低层。无论我们皮肤的色度是什么,我们身体里面都有大约同样浓度的黑素细胞。黑素细胞把黑色素嵌入黑(色)素体内,它把黑色素转化成其它的皮肤细胞,这些细胞有能力分解(干细胞),主要在表皮的最低层。据一位专家所说:“黑(色)素体(微小的黑色素包装单位)稍微较大,深肤色的人每个细胞内的色素比浅肤色的人多些。也很难消解,且分散到邻近的细胞。”

在干细胞中,色素所起的功能是在每个核子上形成少量黑暗的保护物。黑色素表皮细胞不受阳光的损害。对于有较浅皮肤色度的人来说,许多色素在这些细胞分裂后就消失了,而它们的子系细胞表皮中上升形成皮肤表面的死层—角质层。

遗传学者已经发现了四到六个基因,其中每个基因包括多重等位基因(或变异),控制所产生黑色素的数目和类型。因此,有各式各样的皮肤色度存在。事实上,一对夫妇很容易是他们的子女生出不同程度的肤色来,正如以下所显示的:

遗传

DNA(脱氧核糖核酸)是父母传递给儿女的遗传因子。在人类中,儿女从父母那里继承23对染色体(父亲通过他的精子给予23个,母亲通过他的卵子给予23个)。在受精的时刻,这些染色体联合形成一个独特的DNA化合物,且控制着促使胎儿成为人的许多因素。每个染色体配对包括许许多多基因,它们管理着胎子身体的成形。要注意在受精的时刻没有新的基因信息产生,但是一个新的、已经存在的基因信息组合却形成了。

要清楚地说明决定皮肤色度的基本基因原则,我们要使用一个简单化的解释,只有两个基因控制着黑色素的产生。让我们假定:许多黑色素中有A和B形式

的基因密码,而少量黑色素中有a和b形式的密码。如果父亲的精子带有AB型的基因密码,他的孩子将会是AABB—有许多黑色素,因此这个孩子有非常暗的皮肤。如果父母双方都带有ab型的基因密码,孩子将会是aabb—有很少的黑色素,因此他有非常浅的皮肤。如果父亲带有AB(非常暗的皮肤),母亲带有ab(非常浅的皮肤),那么他们 的儿女将会是AaBb—有中等褐色的色调。事实上,世界上大多数的人都有中等褐色的肤色。

A simple exercise with a Punnet Square显示,如果每位父母有中等褐色的皮肤色调(AaBb),他们所产生的结合体只在一代之内就能形成了各种不同的皮肤色调。基于今日我们看到的肤色,我们可以推断出亚当和夏娃的肤色很可能也是中等褐色的。他们的儿女和他们儿女的儿女的肤色在浅和暗之间变化。

没有人的皮肤是真正的红色、或黄色,或黑色的。我们都有同样的基色,只是它的影调不同而已。我们都有同样的色素—我们的身体只是有不同的结合而已。

黑色素也决定眼睛的颜色。如果眼睛的虹膜有较多的黑色素,它将会是褐色的。如果虹膜有一点黑色素,眼睛将会变成蓝色的(蓝眼睛中的蓝色来自褐色黑色素的薄层中散发的光)。

头发的颜色也受到所产生的黑色素影响。褐色到黑色头发是因有较多的黑色素,而较浅的头发是因有较少的黑色素。那些红头发的人在某个基因上发生突变,从而造成较大比例微红的黑色素(pheomelanin)产生。

DNA也控制着我们眼睛的基本形状。有的人(他们的DNA密码在眼睛周围的多脂肪组织的外层)有杏状的眼睛(这在亚洲族群中间是普遍的)。所有族群的眼睛周围都有多脂肪的组织,只是有的人多或少的问题。

族群的起源

那些有较暗皮肤的人往往生活在较温暖的气候,而那些有较浅皮肤的人往往生活在较寒冷的地方。为什么某些特征在世界上某些区域更为突出?

我们知道亚当和夏娃是最早的两个人。他们的后裔遍满全地。可是,世界的人口在挪亚洪水后减少到只剩八个。这八个人繁衍成了所有的部族和国家。很可能挪亚和他全家人的皮肤色度都是中等褐色的。这会使他们恰在一代之内就产生了各种不同的皮肤色度。因为有共同的语言且人们生活在同样的区域,所以他们后裔之间通婚的障碍没有今日那么大。因此,人们在特征和肤色上的显著差别并没有今日那么普遍。

在创世记第十一章中,我们读到人们在巴别塔的悖逆。神审判这种 悖逆的方式是赐给每个家庭群体一种不同的语言。这使得不同群体的人之间不可能彼此了解,所以他们分开了,每个家庭群体去不同的方向居住下来。这样使人们散部在全地。

因为这种新的语言和新的地理界限,不同的群体不再与其他群体自由地混居了,而且造成了基因库的分离,不同的文化形成—某些特征在每个群体之内变得最显著。每个群体的特征随着新一代的孩子们出生变得越来越显著。假如我们回到巴比伦时代,把人们混合成完全不同的家庭群体,那么有完全不同特征的群体就会产生。例如,我们可能发现金黄皮肤的群体,他们长有浓密、卷曲的黑色头发和蓝色、杏状的眼睛。或一个有非常黑的皮肤、蓝色眼睛和褐色竖立头发的群体。

有些特征(肤色、眼形等等)透过不同的筛选压力(环境和性等等)和/或突变形成每个特别族群的共有特征。例如,因着黑色素这种保护因素,那些有较暗肤色的人在阳光更强烈的地方(赤道附近较温暖的热带地区)存活下来的可能性更大,因为他们遭受皮肤癌这样的疾病的机率很小。那些有较浅肤色的人缺少必需的黑色素保护,就会受紫外线的伤害,因此他们更有可能在繁殖之前死去。紫外线A的射线也毁灭了维生素B的叶酸,它对DNA在细胞分裂中的合成作用是必不可少的。孕妇体内较低含量的叶酸会给成形中的胎儿造成缺陷。因此,较浅肤色的人不适在强光区域生存。

从较不重要的方面来看,黑色素是天然的防晒霜,它能限制阳光刺激肝脏产生维生素D的能力,这有助于身体吸收钙且建立强壮的骨骼。既然那些有较暗皮肤的人需要更多的阳光产生维生素D,那么他们不可能像他们较浅肤色的家庭成员一样,能在较少阳光的区域生存下来—这些家庭成员不需要太多的光就能产生足够数量的维生素D。那些缺少维生素D的人更有可能患上软骨病等(这是与钙含量不足有关的),从而造成较慢的成长和骨折。众所周知,生活在英国工业革命时期深皮肤的人,他们很快因缺少阳光就生患软骨病。

当然,这些是一般性的,也有例外发生。象生活在北部寒冷地区、有较暗肤色的因纽特部族。不过,他们的食物是由鱼组成的,鱼油是维生素D的来源, 这就是为什么他们在这个区域存活下来的原因。

真正的科学是与圣经的观点一致的:所有人都是相关连的—从生物学上来看,只有一个种族。因此,回到我们起初的问题,实际上没有种族间通婚这回事。所以要留给我们的问题是—圣经中有没有清楚地反对不同族群结婚这种事?

巴别塔人类分散

注意创世记第十一章清楚地说明了神把人类的分散在全地的原因:他们联合在一起反叛他。有些基督徒认为这个事件是反对所谓种族间通婚的基础,这段经文暗示神在告诉人们:不同族群的人不能通婚,以至列国继续分散下去。然而,这节经文没有暗示所谓的 “种族间通婚”要受到指责。此外,多年来不同族群在一直不断地混合,以致今日当人们追溯自己家系之时无法确知他们来自哪一个群体。

我们需要知道全能的创造主掌管着世上列国。保罗在使徒行传十七章第26节清楚地阐明了这一点。有些人错误地以为,这段经文的意思是指不同国家的人不应该通婚。然而,这段经文与婚姻完全无关。John Gill在自己经典注释书中清楚地说道,这段经文是指神掌管着一切事物—任何一个人、部族或国家生活、兴盛和灭亡的地方、方式和时间。

所有的一切,神都是为了要救赎人类使他们成为在基督里合一的人。圣经在加拉太书三章第28节、歌罗西书三章第11节和罗马书十章12-13节中清楚地说道:论到救恩,并不分犹太人,希腊人,或男或女。在基督里,人们中间的隔断被拆毁了。作为基督徒,我们在基督里都成为一了,因此我们有一个共同的目标—为创造我们的主而活。基督里的这种合一对我们理解婚姻是极为重要的。

婚姻的目的

玛拉基书二章第15节告诉我们,婚姻的重要目的是产生敬虔的后代—按主的道所教训的后裔。耶稣(在马太福音第十九章)和保罗(在以弗所书第五章)都清楚地说道,当一对男女结婚的时候,他们就成为一体了(因为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他们是一体—夏娃是从亚当而造的)。此外,男人和女人在属灵上必须合一,以便与他们能履行教导敬虔后代的吩咐。

这就是保罗为何在哥林多后书六章第14节说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

根据圣经所说的,右边图片中哪一种婚姻是神所反对的?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第3号。按圣经的教导,婚姻的优先选择是:基督徒应该只和基督徒结婚。

不幸的是,有些基督徒家庭的父母更关心他们的儿女不要与另一”种族”的人结婚,而不是他们是否与基督徒结婚。当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结婚的时候,它会取消婚姻中属灵的(不是身体的)合一,这会对夫妇双方和他们的儿女带来负面的后果。

婚姻中的角色

当然,每对夫妇都需要了解并接受神给每个家庭成员所规定的角色。圣经显明了我们特别的角色和责任。思想一下这些针对父亲们的经文:

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以弗所书六:4)。

我眷顾他,为要叫他吩咐他的众子和他的眷属,遵守我的道,秉光行义,使我所应许亚伯拉罕的话都成就了(创世记十八: 19)。

这里提到父亲们的经文只是关于教训儿女方面的。此外,诗篇第七十八篇的作者不断地劝告父亲们教导他们的儿女,不要忘记教导他们,以使他们谨记神的作为并谨守他的诫命。这包括帮助儿女建立正确的圣经世界观,用圣经来回答人们对神和圣经(正是本书所提供的)的疑问。它也包括教导和爱自己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一样。

当然,正如神清楚说明男人的角色一样,他也让女人明白敬虔妻子的角色。起初,神造了一个女人作亚当的配偶,她成为他的帮助,于是两个人真的成为一体(创世记二:15-25)。在圣经其它的经文中,女人被鼓励成为有才德,勤劳的人(例如,箴言三十一:10-31)。当然,母亲也应该参与教导儿女们属灵的真理。

这些角色对每一民族和国家中的夫妇都适用。

喇合和路得

喇合和路得的例子帮助我们理解神怎样看待婚姻,看待不同的民族中信靠神的人的婚姻。

喇合是一个迦南人。这些迦南人是含的儿子迦南的后裔。他们有不敬虔的文化。请记住: 迦南因自己明显悖逆的本性而受到了咒诅。不幸的是,许多人说含受了咒诅—但这却不是事实。有些人甚至说,含的这个咒诅(不存在的)产生了黑 “种”人。这是荒谬的—这种错误的教导已经证明对暗色皮肤之人的偏见是合理的。

在马太福音第一章的家谱中,喇合在基督的谱系中,那么喇合作为含的后代一定是嫁给了一个以色列人(闪的后裔)。既然这种联合是神所赞成的,它强调了以下的事实:她来自哪个特别的 “族群”是无关紧要的—重要的是他信靠以色列人的真神。

路得也有类似的经历。作为一个摩押人,她嫁给了以色列人。在马太福音第一章中,她也被列在基督的家谱里。在她结婚之前,她已经表达对真神的信仰(路得记一:16)。

当喇合和路得成为神的儿女后,拦阻娶她们的以色列人的障碍就不复存在了,即便她们来自不同的族群。

真实的”种族间”婚姻

假如有人想用”人种混合”一词,那么神说实际的人种混合是:末后亚当的儿女(基督里新造的人—基督徒)与首先亚当未悔改得救儿女(死在罪恶和过犯中的人—非基督徒)之间的婚姻。

跨文化问题

因为许多族群自从巴别塔以后分散居住,所以他们形成不同的文化。假如两个从不同文化而来的结婚,他们可能就会有许多沟通的问题,即使二者都是基督徒。即使同在一个大家族里,也有所不同。甚至同是从英语国家来的人之间也有沟通问题,因为词语可能有不同的意义。作为婚姻辅导者,应该详细了解分析情况,预先说明问题并给出明确的例子。有些婚姻失败的原因是这种文化差异。不过,这种问题与基因或”种族”无关。

结论

  1. 没有合乎圣经的理由禁止所谓不同种族(最好描述为族群)之间的通婚。
  2. 合乎圣经的婚姻显然是基督徒只与基督徒结婚。

当基督徒们强加一些不合圣经的概念—诸如他们的文化中没有种族间通婚,他们会使人类之间的偏见继续存在下去—这种偏见通常是受进化论的影响产生的。如果我们真是诚实的—在像美国这样的国家中,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基督徒反对种族间通婚的主要原因是因他们的肤色。

教会能够大大地缓和种族主义的紧张局面,只要领袖们教导关于我们共同祖先的圣经真理:所有人都是一个男人和女人的后裔;所有的人在神面前都是平等的;所有人都是需要救恩的罪人;所有人都需要把自己的思想建立在神话语上,按圣经的原则调整他们的文化;所有人都要在基督里合二为一,共同阻止对神的反叛。

基督徒对婚姻的看法必须与神看法一致。当先知撒母去膏以色列第二任王时,他认为耶西的长子是首选——因为他的外貌。然而,撒母耳记上十六章第7节记载: “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我不拣选他,因为耶和华不象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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